时间:2022-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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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网络支付业务服务协议
甲方:客户
乙方: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网络支付服务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依法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支付产品,接受支付服务的权利。
2.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信息时,有权知悉其所提供信息的使用目的、使用范围、安全保护措施以及未提供真实信息的后果。甲方享有账户资料、交易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3.甲方在购买支付产品或接受支付服务之前,有权知悉乙方所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支付服务风险信息。
4.甲方有权申请支付账户信息查询、挂失、止付、冻结、撤销。若甲方需对支付账户进行挂失,应及时与乙方客服人员联系,并按相关要求进行操作。如甲方发现有他人冒用、盗用或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其支付账户或操作其资金,可向乙方发起挂失,并按照乙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予以配合。
5.甲方使用乙方的支付服务过程中,可通过乙方网站的在线客服或客户服务电话与乙方联系,并获取相关的技术和服务支持。
6.甲方核对汇总和明细对账单发现不符情况的,应及时向乙方投诉或反馈,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岗位接受投诉或反馈,分析差错原因,并根据情况进行差错处理。
7.甲方在申请开立支付账户时,应向乙方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甲方应保证上述提交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若甲方上述信息发生变更,应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并依据乙方要求配合完成变更确认手续。为及时有效地验证甲方所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账户信息等),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甲方同意乙方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并同意第三方将甲方的信息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验证。
8.甲方不得把支付账户用于本协议约定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也不得出租、转让给第三方使用。
9.甲方应妥善保管其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及其密码,以及安全认证工具。
10.甲方使用乙方的网络支付服务时,应确保自身发出支付指令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11.甲方应承诺发起的交易基于真实的交易背景,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交易。
12.甲方不得利用乙方的支付服务从事任何非法行为,不得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甲方是中国大陆以外的用户,还需同时遵守其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法律。
13.甲方不得对乙方的支付服务系统和程序采取反向工程手段进行破解,不得对上述系统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源程序、目标程序、软件文档、运行在本地电脑内存中的数据、客户端至服务器端的数据、服务器数据等)进行复制、修改、编译、整合和篡改,不得修改或增加乙方支付服务系统的原有功能。
二、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支付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确保该系统的安全性。
2.乙方对甲方身份资料及支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上述信息从事超出法律许可及未经甲方授权的活动。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各项网络支付服务功能,并可按照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4.乙方应以明确的格式、内容、语言,对其提供的支付产品或服务,依法向甲方进行全面、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
5.乙方应保护甲乙双方合作期内获得的甲方身份基本信息、支付业务信息、会计档案等资料的安全,防止其被篡改、灭失、损毁或泄露。
6.乙方应充分尊重甲方自主选择权,不得强迫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支付服务,不得阻碍甲方使用其他机构提供的支付服务。
7.乙方应当公平展示甲方可选用的各种资金、收付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强迫甲方开立支付账户,或者通过支付账户办理资金收付,不得附加不合理的条件。
8.乙方应确保甲方账户资金、交易资金的安全存放和准确及时划转。
9.甲方故意诋毁或非法损害乙方声誉的,乙方可立即终止提供支付服务,并追偿损失。
10.乙方可拒绝支付或追索甲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的有关款项。
11.乙方应当建立健全风险准备金制度和交易赔付制度,并对不能有效证明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甲方合法权益;对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交易,乙方应当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风险损失赔付责任。
12.乙方应当妥善处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差错争议和纠纷投诉,做好协调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告知甲方结果。
13.为提供更高效和优质的服务,乙方可根据运营需要对支付服务系统进行升级,因升级需要暂停或中止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提前在网站显著位置进行公告,并预告恢复日期。
14.乙方可根据支付服务运营需要,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单方修改,但修改内容生效前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在乙方网站的显著位置公布最新的服务协议。
15.乙方有权根据支付市场变化适时调整相应的服务费用,但应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提前通知甲方。
三、服务内容
(一)支付账户开立
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及《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为甲方开立支付账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信息查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具体以乙方实际提供的为准。主要流程包括:
1.甲方在乙方网站或客户端页面如实填写、提供身份基本信息。
2.乙方按照实名制管理要求,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验证甲方身份信息,按照规定核对有效身份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者影印件,建立甲方唯一识别编码,确保有效核实甲方身份及其真实意愿后,为其开立支付账户。如甲方为个人用户,乙方应依据身份核验方式的不同为甲方开立相应余额付款功能的支付账户(具体见下表所示)。
支付账户 类型 | 身份核验方式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功能 | 支付账户余额付款限额 |
I类账户 | 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一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自账户开立起累计不超过1000元(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II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三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 | 年累计不超过1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III类账户 | 自主或委托合作机构以面对面验证身份,或以非面对面方式通过至少五个外部渠道验证身份。 | 消费、转账、投资理财 | 年累计不超过20万元(不包括支付账户向客户本人同名银行账户转账) |
(二)网络支付服务业务功能和流程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是指甲方作为收款人或付款人通过计算机、移动终端等电子设备,依托公共网络信息系统远程发起支付指令,且付款人电子设备不与收款人特定专属设备交互,由乙方为收付款人提供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活动。具体包括:
A.充值: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 甲方委托乙方将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转入支付账户。主要流程包:
(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
(2)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充值方式及银行渠道;
(3)甲方输入充值金额,以及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
(4)充值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
B.提现: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 甲方委托乙方将支付账户内的资金转入银行账户。主要流程包:
(2)甲方选择乙方提供的提现方式及银行渠道;
(3)甲方输入提现金额,以及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
(4)提现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
C.支付: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 甲方委托乙方将支付账户内的资金转入其他乙方支付账户。
D.退款:在符合乙方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 甲方向乙方申请将转入乙方其他支付账户的资金退回甲方支付账户。若甲方在乙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主要流程包:
(1)甲方登陆在乙方开立的支付账户;
(2)甲方选择订单并核对支付信息;
(3)甲方输入账户密码信息,确认后提交;
(4)支付成功后,可在支付账户中查询余额。
(三)投诉处理
投诉处理规则及流程:
乙方受理甲方投诉,须做到“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于现场可答复的,及时回复甲方;不能现场答复的,严格按照逐级上报原则,及时预留甲方的姓名及联系方式,转报至客户关系部进行投诉处理。甲方投诉处理需按照以下时限要求:
(1)一般投诉:即时答复,最长不超过1小时;
(2)重要客户下达投诉:平均3小时答复,最长不超过6小时;
(3)重大投诉:平均12小时答复,最长不超过24小时。
(4)除遵守以上处理时限外,如客户特殊要求或者事件比较特殊,可以执行约定时限:即与客户约定的投诉处理时限内予以回复解决。
乙方投诉受理电话:400-029-9791
乙方投诉受理邮箱:westcoal@westcoal.com.cn
四、服务费用
乙方如对甲方使用其提供的网络支付服务收取相关服务费用的,应在本协议或乙方网站对费用标准进行明确。除非甲、乙双方另有约定,收取服务费用时,乙方可从甲方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
针对乙方提供的第三方支付服务,乙方按照《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支付服务业务资费标准》向甲方收取费用。乙方变更服务收费标准或者新设收费项目的,应当于实施之前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等服务渠道的显著位置,按照标准格式连续公示 30 日,并于甲方首次办理相关业务前确认其知悉且接受拟调整的全部详细内容。
五、资金结算方式
1.乙方有权根据甲方的支付指令,自甲方的交易款中直接扣除相关服务费用后(如有),应按本协议约定或乙方网站公布的结算规则将甲方的余下交易款划转到甲方指定收款账户。若甲方在乙方处的预付或应收款资金不足支付退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及时支付资金,以使双方合作能正常延续,因甲方不能及时提供资金所造成的相应后果由甲方独自承担。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入账时间为准。因甲方银行账号变更但未及时通知乙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甲方因各种原因变更上述银行账号的,需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变更账户担。
2.如甲、乙双方针对支付交易存在误差,双方应进行核对;如无法达成一致,应以乙方支付服务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六、知识产权、保密条款及廉洁条款
(一)知识产权
1.在本协议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乙方对支付服务相关的系统、程序、文档、商业标识、产品和服务等享有知识产权,这些内容受法律保护。
2.甲方因履行本协议需要使用以上权利的,应经乙方明确的书面许可。乙方的书面授权不构成任何形式的权利转让。
1.在签署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甲、乙双方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涉及对方的业务、技术、财务及其他方面未公开的资料和信息等商业秘密(下称“保密信息”),均应保守秘密。
2.非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该保密信息,也不得以不正当方式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该保密信息。收到保密信息的一方应当采取措施保护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保密期限为永久期限,防止信息被擅自使用、散布或公开,。但因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必须向有关机构、国家政府部门及公众披露的除外。
3.上述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
(三)廉洁条款
1.各方不得向对方及其关联方之员工、顾问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如有,则视为根本性违约,守约方有权提前部分或全部终止本协议,且违约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 30%或提供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总金额或守约方遭受的全部损失,三者中较高的一项向守约方进行赔偿。
2.“关联方”就甲方、乙方而言,是指其控制、与其共同控制一方或对一方施加重大影响的,或者与其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实体(其中“控制”及“重大影响”的定义以中国有效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准)。
3.如双方任何人员有违反本协议的违规行为的,均可通过如下邮箱举报:
甲方举报邮箱为:westcoal@westcoal.com.cn;
乙方举报邮箱为:westcoal@westcoal.com.cn。
七、不可抗力及免责事由
1.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克服、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变化或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有新的政策规定,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战争,恐怖袭击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出现不可抗力事件时,知情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通知,并告知对方该类事件对本协议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影响,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
3.由于银行、电信运营商系统故障、调整升级,或电力中断,或现有技术能力无法防御的黑客攻击、技术故障等原因造成乙方支付服务系统无法正常运作的,不视为乙方违约。
4.因上述不可抗力事件或免责事由致使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甲、乙双方于彼此间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对怠于履行通知义务所导致的对方损失不能免责。
5.本协议内受影响的条款可在不能履行的期间及受影响的范围内中止履行,待不可抗力情形消失后,双方应当恢复履行。
八、风险提示及特别约定
1.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甲方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甲方委托乙方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甲方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甲方,但不以甲方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乙方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乙方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2.甲方充分知悉,乙方仅提供支付相关服务,甲方应承担使用支付服务时其资金的货币贬值、汇率波动等风险。
3.甲方充分知悉,网上交易有风险,甲方与他人因网上交易产生的商品或服务质量、数量、交易金额、交货时间等纠纷及损失,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4.甲方对乙方所提示的风险和列示措施、说明完全理解和同意,承诺采取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以尽量避免或减小风险。
5.甲方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洗钱、虚假交易、资金非法套现及其它违法行为。若乙方发现甲方违反本约定的,乙方可立即暂停、中止或终止支付服务,向公安部门报案,且将相关信息报送有关部门。
6.乙方提供支付服务期间相关款项产生的利息及孳息归属,由甲乙双方另行协议约定。
7.甲方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人(单位)账户。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适用、争议解决等一切事宜,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法律除外),冲突法规则除外。
2.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各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应将争议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在本协议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或其他条款,均构成违约,因违约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违约后,非违约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非违约方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非违约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3.如甲方违约并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可停止为甲方提供支付结算服务,并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及主张实际损失的费用。
十一、协议解除和终止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甲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可以采取暂停提供支付服务、暂停结算等临时措施,经乙方书面通知后 10 天内甲方仍未改正的,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约定,经甲方书面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仍未改正的,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4.当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若给乙方或其他损失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或其他损失方承担赔偿责任:
(1)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机构查处或被司法机关立案或介入调查;
(2)被监管机构、银行卡组织认定为不良用户,或甲方在监管机构的风险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不良信息;
(3)利用乙方的支付服务实施违法活动的。
5.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继续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的义务,并妥善处理结算事宜。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因提供支付服务收取的服务费用,不因协议终止而返还。
十二、有效期及其他条款
本协议自甲方通过乙方网站或平台勾选或点击接受并同意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之日。